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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專家觀點】登山拆隊指南 | 以 2024 元旦中央尖山難為例
  • 張元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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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專家觀點】登山拆隊指南 | 以 2024 元旦中央尖山難為例

2024 元旦在中央尖山發生了一起令人遺憾的山難,在登山與越野跑圈引發熱烈討論,其中來自臺灣登山家張元植對於「隊伍」與「拆隊」的分析,清楚且完整,值得所有在山域活動的人細讀並實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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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 年 12 月 31 日,在中央尖山發生一起山友左腳遭落石擊中的意外,雖然在隔天下午(2024 年 1 月 1 日)經直升機吊掛送救援,但傷者仍不幸往生。其後近兩週間,這起山難在登山圈與越野跑圈中持續引發多面向的討論,其中臺灣登山家張元植在 1 月 12 日晚間於社群平台發表的文章,十分值得所有喜愛山林的人仔細閱讀與學習。


以下內容,由張元植授權刊登,並為了讓讀者有更全面的理解,我們會在在適當處加入「編按」做資訊補充。登山是風險管理的運動,希望透過讓更多人認識「隊伍管理」的重要性與執行面,提升整體山友的安全意識,降低未來類似山難發生的機率。


【編按】2024 年 10 月 5 日,陪同傷者的陳先生發布了詳細的山難報告書,也請前往參閱。



2024 年 1 月 12 日張元植 Facebook 原文


看各方大大對這次中央尖山難,以各種角度提出看法,覺得在山難的哀痛之餘,能夠有正向的討論,將悲劇化為對登山安全教育的一點契機,是個有別於以往對山難態度的正循環。但 [我] 一直覺得有個沒有被足夠著墨的點,但這個點卻是重要的,遂嘗試寫清楚,拋磚引玉。


先提綱說重點,後面再慢慢展開:


現在多數自組登山隊伍,傾向將拆隊各自行進,當作理所當然的常態。但,拆隊不只是各自行走,對其他同隊成員不聞不問那麼簡單。拆隊,一樣可以維持團隊意識;各自行走,一樣能夠互相關照。而正如 Mountainholic Outdoor 山瘋戶外 戰神說的,這「不是個常識問題,是技術問題」。(編按:為了讓日後讀者方便查詢,連結已更新為山瘋戶外粉絲專頁的原始貼文


我今天就是想設法談清楚這個技術問題,不足或有誤處再請各方大大指教補充。


前言

這幾年,不斷有「隊伍」,因為前後間隔過遠,無法掌握其餘隊友狀況,最後有成員山難送命的案例。


最典型的案例可能是 2020 年 11 月的畢羊,一支單攻隊伍前後拉開了至少 4-5 小時,結果走後面的幾個女生走錯路在山上迫降過夜,最後其中一個女生失溫去世。


編按:2020 年的畢羊山難事件,在社群與新聞上都引發大量討論,推薦參考城市山人的分析文章


我相信人性。我相信,大多數山友,都不是天性涼薄、只顧自己登頂下山不顧隊友的冷漠之徒。我寧願相信,這幾年無論是聽聞,還是我山上親見,如此多人分開走,但完全不知道自己前 / 後視線外的其他隊友是什麼狀態,等到真的發生事情時,已間隔太遠,無力回頭營救。這些現象只是出於技術上的不足,不知該如何「正確的拆隊」。我想做的,就是要試著講清楚這個技術。


事件時序

編按:張元植的原文刊登時間為 1 月 13 日,當下尚未有來自當事隊伍的直接說明,故直接使用原文的整理。
編按:2024 年 10 月 5 日,陪同傷者的陳先生發布了詳細的山難報告書,提供了詳細的事件時序。

 

根據友人訪談此次山難,協助並陪同死者「查理」一晚的陳姓山友(編按:以下簡稱「陳」)的內容,以及整理出來的時間軸,以下整理出幾個重要時間點與事實:


2023 年 12 月 31 日

13:04 - 13:10:此團成員共 7 人(查理、陳男、隊友 J,與其餘四人)陸續由中央尖山三角點下山,並通過鞍部(海拔 3,475m)繼續向下。查理為倒數第二往下走的成員。

13:21:陳最後由鞍部出發下山

13:27:陳目擊發生落石,續行,數分鐘後接觸受傷的查理,初步檢傷並止血。

13:38:雖距離已遠,但陳此時尚能目視到前方隊友。陳向鞍部移動。於上切途中,遇見其他隊最後下來的一對男女山友,向對方敘述狀況並得到些許物資及建議。

14:01 - 15:50:陳報案,請求吊掛,最後消防與空勤確認因天候無法吊掛。

16:04:陳出發返回患者查理處,準備迫降露宿。


於此同時

14:30:其餘五名隊友於換鞋處(應為最後水源,海拔大約 2,800m),四人先行,隊友 J 留下等待最後兩人。

15:30:隊友 J 經上述男女山友告知,方得知上頭發生意外,決定跟男女山友一同往下求援。

16:40:隊友 J 於右岸大拉繩高繞處(海拔大約 2,500m,已近中央尖溪山屋)追上前方四人,全隊方得知上面發生意外。


由上面這段時間軸,我們能看到,這次中央尖,其實很類似上面提到的,2020 年畢羊那件 case。


陳與查理的 5 名隊友在 13:10 離開鞍部後就完全放飛,各自向下,1 小時 20 分下了將近 700 公尺的高度,最後才於 14:30 在最後水源集合等待。但是沒等到後,另四人也沒管就繼續先走,只留 J 繼續等到 15:30 才由更後方追下來的山友得知意外。此時 J 一人無法做什麼,只能選擇繼續向下找隊友,16:40 才在更下面的大高繞追上並告知其餘隊友。


這時候,他們的選項只剩回中央尖溪山屋,或是香菇寮,尋求協作或其他山友的幫助了。


何謂隊伍

在今天這個網路揪團盛行的年代,不可諱言,登山「隊伍」的概念與文化正經歷轉型。但有些原則我希望能再度強調與喚起;排除行前就講好單純的共乘或共包餐這種分錢團,我認為就算是陌生人組成的自組隊,在一個隊伍裡的人就應該有如下認知:


1. 法律上,隊伍是危險共同體,互相具有保證人地位。這個層面 凹豆律師-Outdoor Lawyer 的法普文已寫得很清楚,網路上也有相關文章。(編按:為了讓日後讀者方便查詢,連結已更新為凹豆律師粉絲專頁的原始貼文


2. 但俗話說,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。一個人不犯法,不代表他夠格稱為一個好人。今天這案子在我不專業法律常識看來,至少法律上是完全沒問題的,但,我希望談談更形而上一點的,作為登山隊友之間的「道德」。


編按:原文下方也有同樣是山友的洪律師補充在法律上的責任認定,可回到原文深入了解。


3. 大家應該都能認同,在山林開放的年代,登山安全應由登山者自行負責,登山風險也應由登山者自己承擔。這意味著,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,盡量避免自己的登山風險成本外部化。具體而言就是,我們應該儘量自己去解決在山上遭遇的狗屁麻煩,非不得已,才去尋求外來救援。翻成白話文的話,就是日本人說的「盡量不要麻煩別人」。


4. 在這邊,「自己負責安全、自己承擔風險」中的自己,指的不是每個個體,而是以「隊伍」為單位。今天既然組成一支「隊伍」,共同上山,那每個成員間就不是「別人」,而是「自己人」,應該是彼此各自安全網的一環。有景同賞,有難,互相協助幫助彼此脫困,安全下山。所以,隊友之間,是需要互相照應的。


為何這樣說?因為凡是發生山難,尋求外援其實常緩不濟急。如果是急性病症、創傷更是如此。這時,你的隊友就是第一線最快能夠提供幫助的人。而這個「即時性」,很有可能讓故事完全不一樣。


試想,如果中央尖這隊有互相等待,發生狀況時立刻得知,這時候他們可以做的,就多很多:1-2 人上去鞍部報案請求吊掛,其餘人同時在現場處理傷口,就能爭取更多時間。確認迫降後,集中大家的保暖層、水、食物,如果是一支有默契的隊伍,甚至蠻可能有團體共同攜帶的緊急鍋爐瓦斯、天幕這類團體裝備,可以提供給患者與陪伴著,讓他們更可能度過高海拔冬季寒冷的夜。若是如此,不敢說一定,但故事就有多一點不一樣的可能。而就算人定不能勝天,至少大家都盡力了。


5. 也因此,所謂的「隊伍意識」就是,隨時去關注隊伍其餘成員的動態與狀態,在需要時,適時的伸出援手。另外,一群有「隊伍意識」的人,通常也會站在隊伍的角度思考行程的裝備規劃。如果是各自疏離沒有連結感的個體,可能會覺得天幕、鍋爐這類緊急裝備很重,我為什麼要因為其他人可能用到就幫大家背著?除了真的很在意安全係數的人,通常不會想要自己攜帶這些東西。但當大家一起分擔一套時,通常會更有意願。這是隊伍作為安全網在裝備層面的意義。


6. 如果不想這樣,就應該先講好:「老子只是來跟你們分車錢唷」「我走自己的,不會顧你們的安全,你們也不用顧慮我」。為何?這是為了避免其他人對你,有對一個隊友的「基本期待」,以及隨之而來的「認知落差」。這種認知落差,可能會導致某種「虛假的安全感」。


拆隊

來,進入正題。


很多人會將結論簡單粗暴的引導到:那就是隊伍一定要走在一起!


對,走在一起可以解決問題,但這完全不符合人之常情啊啊啊啊!


我先承認,今天要我陪腳程慢我很多的人,比如我帶我媽爬山,要我陪著她亦步亦趨走一整天,我也是耐心耗盡啦 XD 公視群山之島鏡頭沒拍到的時候,我也是自己走自己啊,無論跑去前面跟協作組大大們聊天喇賽,還是在後面聽詹社會觀察家的金句洗滌靈魂,導演說待會有鏡頭我才跑回去。


編按:此處「公視群山之島」指的是由公共電視監製的紀實節目《群山之島與不去會死的他們》,張元植是第一季第二集的主角,並在節目中與母親同行。


如果一起出隊的隊友腳程不同,最後分開走幾乎是必然的。這邊是講自組隊喔,如果身為商業團嚮導,拜託有點自覺,這就是你的工作要承擔的,我最看不起的就是放生客戶的嚮導。


儘管拆隊是人之常情,但我想講的重點是:拆隊跟放生是不同的!


放生是中央尖這件案子的狀況,隊友與隊友之間斷了線,彼此之間完全不知道對方狀態、無法掌握發生什麼事。等到終於想起來,或是發現出事,早已無法協助。


拆隊是指,儘管分開走,但大家的聯繫並沒有斷,彼此還是透過某些方式知道其他人狀況,當任何人需要幫助,一定時間內就有人能提供支援。


拆隊原則一:了解隊友

首先,隊友之間互相了解,是拆隊之前的必須。你必須知道隊友的大致腳程、知道對方登山技能樹點了什麼、知道過地形能力、甚至要能略知其他人的思考決策習慣、身上有些什麼。當然,其他人也要知道你的這些資訊。


知道這些,才能設定,這隊該怎麼拆。


舉個例子。2019 年,我跟阿果去爬馬卡魯。馬卡魯有高低兩個基地營,中間是一段靠北難走的冰河磧石區。我跟阿果分開走走慣了,總之就是大家都照自己舒服的節奏走,我們互相也知道,以對方能力,在這種健行路段出事的機率不高。


編按:「阿果」是臺灣登山家呂忠翰的綽號。「馬卡魯」指的是馬卡魯峰 Makālu,海拔 8,463m,世界第五高峰。


結果那天他早我將近 1 小時到營,當時天氣已經在變,能見度越來越差,這樣的能見度在冰河會越來越難辨識原先已不明顯的路跡。一陣子後,下雪了,路跡已經開始被掩蓋,當時的我大概離營地 20 分鐘,身上只有最基本的輕裝,我知道在這樣的天氣,我無法辨識如何抵達營地了,我得設法找個地方躲,不要被風雪吹到失溫,等風雪過後才能繼續前往營地,最糟可能得在外露宿一晚。這時我看到正路附近有一塊超大石頭,底下避風避雪,立刻移動過去,外套穿著窩起來。


又過一小陣子,我聽到阿果叫喊我的聲音逐漸靠近,我也叫喊回應,成功被他接應到。他領著我在風雪中回到營地。


Ok,他能夠做到這點代表一些事情:

1. 他知道以我的腳程,這個時間點我大概已經走到離營地多遠的地方。

2. 他知道我的思維與決策習慣,這種狀況我不會硬走,以我身上有的衣物裝備,我會找遮蔽處。

3. 他甚至在去程時就觀察到那塊大石頭了,他「大概猜到」我「應該」會看到那塊石頭,滿有可能選擇那塊石頭當棲身處。


這是隊友之間拆隊的藝術,而阿果無疑是這件事的藝術家。


拆隊原則二:拆隊距離的拿捏

你與隊友的體能,是拆隊距離上限的天花板。


今天你敢先走,離隊友多遠,真的出事,就要 [有能力] 跑回去支援,而不是兩手一攤說「太遠了我沒辦法提供幫助」,那當初就不該離隊友那麼遠。


另一方面,這也牽涉到行前確認成員組成時,有沒有顧慮到腳程差距。如果體能差距過大,前面的人動不動就能領先個 2-3 小時,那要嘛當初就不要出這隊,要嘛,較強的人就要有心理準備,不能馬力全開走,要馬乖乖定點等(後面會詳述),要嘛乾脆切換成後方壓隊模式。


理想的成員腳程組成,我認為差距不應該超過 20%,也就是每 1 小時等 10 分鐘左右,還在合理範圍。


拆隊原則三:設定通聯計畫

這要視路線的可通訊程度而定,如果整條路線 4G 滿格,那基本上手機群組就足夠了。只要事先約好,每人定點或定時回報地點狀況即可,出狀況也能群組即時聯絡到隊友。但這就要注意電源帶夠。


像中央尖這種路線,我會用無線電。不用每個人一台,因為拆隊也不太可能拆成一人一人散掉(如果這樣我不懂還組隊幹嘛),大多是一組一組腳程接近的走一起,每組要有一台是基本。短天或電池夠,可以全程開機,這樣呼叫最即時。長天或電池不夠,可約半點或整點開機一次,每組回報位置狀況。


拆隊原則四:設定停等點

大多數狀況下,拆隊走還是要停下來等的,而不是一拉拉 4-5 小時,到營地再慢慢等隊友到。因為這樣的話出任何狀況是不可能來得及支援的。所以,中間會設一些點去等人集合。


通常,這樣的點是大休息處、重要岔路、困難地形前。


要注意,就算是野跑,各自拼速度的行程,也可以設定這些點。比如之前跟朋友們走一日 O 聖,就是在品斷前等大家都到,一起通過後才繼續走。


又或之前走一日大霸群,也是約全員回程在九九集合完,才各自向下。所以大家會自由選擇要不要去小霸、要不要伊澤加利,總之就是用這些選項去填補腳程差異,最後讓大家都能在某個設定時間之前,回到九九集合。


設定這些點有其意義,一是定時定點確認所有成員的狀態,所以這些點通常也會是單攻行程的撤退 check point。二當然就是有些困難地形大家結伴過的風險較低,出事可互相協助。三當然是趁機聊天交流幹話啊。


這些停等點也可以是動態的「範圍」。舉個例子,今天一條路線上,有一段岔路來回某個山頭,腳程快的,在這段岔路就會先到山頭然後開始回程。回程途中會碰到較慢的,正在去程的隊友,這時就是互相 check 狀態的時候。所以我們可以約在這段岔路來回的任何一點「碰到」,簡單確認彼此狀態。我第一次跟越野圈的高山單攻團是走羊畢羊,他們在陡上完後,從主稜岔路到羊頭的來回這段就是這樣操作的。


設停等點這做法,再搭配事先對隊友腳程的了解,就能延伸做出一些「感覺」或「推論」,有利風險控管。


比如說,我大概知道以某甲的腳程,在 A 點到 B 點這段會慢我 20 分鐘上下。但如果他 30 分鐘還沒出現,我就該合理懷疑他出了什麼狀況。如果再過個 10 分鐘還沒等到人,那我就會回去找人了,不用等到「確認對方真的出事」再回頭。這做法的用意是填補通訊死角或缺口,因為至少我知道他就算出事了,位置一定在 A 到 B 間的某處,也所以,停等點之間不能隔太遠。


拆隊原則五:設定攜帶裝備

這邊可以納入我之前說的公裝的概念,單攻跟多天數傳統登山都適用。公裝包含炊具、濾水器、醫藥、修補、通訊、過夜。


以單攻來說,如果是一大團人走高山單攻,因速度差距勢必拆成小組,那我會設定每組要有一個濾水器、一台無線電、一個簡易醫藥包。


如果是多天登山,以我去年 12 月帶一組人走輕度壓縮丹大東郡橫斷(對,我死不接受那叫南三段,請正名 XD)為例,中間第三天是太平溪源營地出發,撿完丹大後,當天要住丹大溪源。那天我選擇拆隊,一組體力較差不去丹大,由隨隊協作帶著直接出發往丹大溪源。另一組則由我帶,較早出發先去丹大後再從後追上。我確保兩組各自身上都有過夜器材、炊事器材、無線電一台過午後每小時通聯一次。


總之,若要拆隊,要確保每組人共同擁有的物資裝備,足夠他們生存。


結語:隊伍管理就是風險意識

上面大致就是我想到的,一些關於拆隊行進的原則、方法。


在這個強調個人主義的年代,登山的文化已在逐漸變遷。但,個人主義,與團隊之間的互助、互為彼此安全網的情誼,並非全然互斥。我想,多數人只是沒有那麼多經驗,或單純沒想那麼多。或是,不知道該怎麼做。


我在嘉明湖值班時,也常碰到一些自組山友隊伍,一隊拉得比一隊開。我有時試探著問幾句:「現在你的隊友離你兩小時,那他如果跌倒受傷需要幫助,你怎麼辦?」我問過的人普遍給出的答案都是錯愕的臉:「沒那麼嚴重吧?」「會這樣嗎?」


我上面一大篇寫的,其實一言以蔽之,就是「隊伍管理」。許多人普遍不在乎這些東西,背後的想法可能很簡單:「不會那麼衰啦」。或根本沒有想法,根本不曾想到,有發生某些意外的可能。「會這樣嗎?」


希望寫這些,能讓自組登山的文化越來越好。大家都能意識到,登山可能是有某些風險的,不當的拆隊,則可能擴大這些風險,最終釀成災難。而就算要拆隊,我們能夠透過什麼具體的作為,對這些風險做出控管,就是我這篇文章,希望傳達的東西。



透過以上的分析,希望你對「何謂隊伍」以及「拆隊原則」乃至「隊伍管理」都有更進一步的認識,尤其在這個自組當道的年代,更多人能具備正確的觀念,我們就更有機會避免下一次的憾事發生。


原文下方留言有許多精彩的討論,歡迎前往交流。若想進一步了解元植,可到此處觀看。



*本文作者為張元植,Hikingbook 編輯只有針對部分資訊需補充處加入補充、並調整排版以利閱讀。感謝元植的分享與授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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